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中原传媒员工假冒社长签字报销 贪污公款487万被判刑12年

来源:和讯网 2019-03-14 17:11 http://www.mnw.cn/

­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上市公司员工贪污公款的刑事判决书。

­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梁某军,男,1972年7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密市,汉族,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程度,系中原大地传媒(000719)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传媒”)综合部工作人员。

­  法院审理查明,中原传媒是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出资比例77.13%,大象出版社系中原传媒全资子公司。

­  2012年9月以前,被告人梁某军作为大象出版社聘用的司机,为该社社长耿某新驾驶豫A牌奥迪轿车,后跟随耿某新调入中原传媒,仍然为耿某新驾驶大象出版社的豫A牌奥迪轿车。

­  2012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梁某军在耿某新不知情的情况下,谎称耿某新的工作费用要在大象出版社报销,用自己收集的发票,虚列办公费、汽油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名义,经大象出版社财务人员和社长签字后报销。且在2018年前后,梁某军还假冒模仿现任社长董某的签字进行报销。

­  经司法审计,梁某军在此期间共冒领侵吞公款487.34万元,用于自己消费开支。因涉嫌犯诈骗罪,梁某军于2018年7月12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逮捕。

­  法院认为,梁某军作为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经手报销公务支出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  一审宣判后,梁某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其身份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应当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一致,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中原传媒员工假冒社长签字报销 贪污公款487万被判刑12年
责任编辑:冷芳杞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
  • 新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
  • 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改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世遗泉州|名居·石狮杨家大楼(视频)
    世遗泉州|名居·石狮杨家大楼(视频)
    泉州知创园正式开园(视频)
    泉州知创园正式开园(视频)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晋江西园屿头社区老人乐享重阳节 晋江市领导走访慰问老人 “晋江之夜”搭商贸新平台 晋江222家次企 运动品牌再起奥运资源争夺战 安溪大小茶馆座无虚席 很多人想退国民党?蔡正元喊话:该警惕的 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救援实训基地启动 推动项目建设 促进福田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