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春节期间租车的价格接近于日常价格的四倍。有租车公司表示,由于春节用车需求量大,若想保证租到心仪的车型,越早预订越好。因租车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并签订租赁合同。
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租车公司的租金也开始趁火打“节”,这除了租车市场需求量大增形成供求矛盾之外,更与交通、旅游等行业不无关系。问题是趁火打“节”的何止租车价格上涨?可以说,每逢重大节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都是“涨”声一片,折射出了商品及服务价格“逢节必涨”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公众最看重春节等传统节日,将积蓄了一年的购买力尽情释放,造成部分商品因紧俏而涨价;二是商家掌握了人们在节日大量购买商品的消费习惯,于是对部分必需品进行“货源紧缺”的炒作宣传,从而刺激人们疯狂抢购,商家则趁机哄抬物价;三是节日期间,相关部门放松了监管力度,致使涨价之风有恃无恐。
可见,节日商品涨价的惯例也是消费市场的一种怪象,必须予以遏制。打破商品及服务“逢节必涨”的惯例,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摒弃在节日期间大量囤积商品的不良消费习惯,做到理性消费,不给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价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节日期间,相关部门对商品市场及服务行业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违规涨价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商品供给部门及个人应担起社会责任,在恪守节日商品不涨价的前提下,多向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让人们过好每一个幸福快乐的节日。(张西流)
春节出租车可以涨价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事实上,出租车根本就无法进行调休,按法律讲,出租车司机在节假日期间,就应该有双倍或者三倍的收入。
从《劳动法》节假日期间看,凡加班的劳动者都应该得到双倍或者三倍的收入,但是长时间来看,无论休息日,还是节日,出租车司机都没有受到《劳动法》的此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