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全国水平相比,辽宁、北京、新疆、青海、海南、河北、河南、山东、浙江、宁夏、广西、甘肃、黑龙江、江西这14个地区的4月份CPI同比涨幅超过了全国涨幅。 随着多数地区物价涨幅的收窄,4月份已没有一个地区的CPI涨幅处于“3时代”,全部低于3%。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5日消息,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6个地区4月份CPI同比涨幅较3月份出现回落,已没有一个地区的CPI涨幅处于“3时代”,均低于3%。
图为各地2018年4月份CPI同比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