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正式下发《关于在东北地区开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强调在试点范围内要简化通航审批,加强分类管理,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就做好通航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通知》明确,在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辖区开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试点,具体事项如下:一是经营许可与运行许可联合审定,进一步简化许可证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研究分类取消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的可行性。二是实施运输机场及通用机场的差别化收费政策。三是取消非载客类的“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通航事故万架次率”的考核指标,可委托通航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非载客类通用航空事故征候的调查工作。四是对训练飞行和非经营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放松管制,不计入全年通航安全目标体系;对载客类经营通航企业严格标准,加强安全管理。五是根据不同业务种类进行分类安保管理,简化对通用机场和通航公司的安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