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三:天津自贸区“缩水”
天津自贸区范围未出预料,涵盖天津港片区(含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天津机场片区,但面积较之前预期的260平方公里缩水,260平方公里的说法指的是这些功能区域的规划面积,而非现有面积。
福建自贸区则包含平潭、厦门和福州三地,面积118.04平方公里。福建方案曾在最后关头加入泉州出口加工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共18平方公里,但最终泉州未被纳入,平潭实验区也不是全岛划入自贸区,只是部分。
不过,一名参与福建自贸区方案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最终方案可能会有所出入,“现在是关门讨论的阶段……具体的(面积、方案)还会有讨价还价的空间,我估计最后还会有些小出入的。”
意外四:都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名号
有意思的是,粤闽津三地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一样,都用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名号,这与此前流传的版本有差别,之前广东官方曾用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园区”的说法,因为广东包含了多个地区,所以用了园区的说法,意味着“一区多园”,而天津则用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实验区”。
高虎城12月26日特别提到,在全部试点区内,对于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在四个自贸区内,4部法律的12个涉行政审批条款将被调整。涉及调整的法律条款包括: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第13条、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0条、第12条第2款、第24条;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8条第1款。
意外五:推进速度超快
根据草案,前述一系列调整“将从2015年3月1日起”,“在3年内试行”。
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地方自贸区调整法律,这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从第二批地方自贸区的进展看,可以发现明显比去年上海自贸区获批时更快。
从时间安排上来看,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广东、天津和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12月26日,全国人大审议,时间间隔仅两周。
反观去年上海自贸区的获批进程: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直到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才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间隔有两个月之久。又一个月,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
按照上海自贸区当初的流程,广东、福建和天津自贸区有望在2015年3月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