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调薪涉及哪些企业负责人?薪酬将如何确定?员工会否“受牵连”层层降薪?降薪是否导致人才出走影响企业经营?……

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央企负责人是指哪些人?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说,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据记者多方了解,照此标准,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上述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同时,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央企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除此之外,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代表、董事、监事或央企管理的所属独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也要参照改革方案精神。
薪酬改革是否就是降薪?
有声音认为,这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就是降薪。
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薪酬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将国企负责人中偏高、过高的薪酬水平降下来,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
邱小平透露,改革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
不过,改革确实将呈现央企负责人薪酬整体下降效果。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下降,有的企业负责人下降幅度可能还比较大。
另外,根据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央企负责人薪酬将是什么水平?
即将推行的改革中,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包括三个部分,记者从熟知情况的央企人士处获悉,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而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
据此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
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考虑到在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都由中央任命,为体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对这些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
记者同时获悉,根据相关精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便央企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
此外,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