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之声: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都会关心,税率和税基会不会发生变化。代鹏指出,消费税不是新设的税种,从税率和税收方面来说,并没有产生更大的调整。
代鹏:对这个问题给予一定的关注是必要的,但我们应该看到,消费税不是新设的税种,它在税率和税收这个方面来说,并没有产生更大的调整。换句话说,消费税此前就已经存在,现在只是把它从中央税划成了地方收入的来源。在这个基础之上,如果我们不把消费税的税率做大的调整,把它这个税基做大的调整的话,实际上对我们的老百姓、对我们的生活日常并没有直接的影响。这个税收不可能产生更多民生的负担,它更多的是表现在地方在获得税收之后,它的积极性会和以前不一样。
经济之声:在大部分积极看好消费税制度改革的声音中,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提醒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适度确定税率。到底如何在制定时有效地避免提高老百姓消费成本,税收调整幅度将会是多少呢?
石磊:大家的担心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我们消费税的征收跟很多国家有一些区别。比方说我们买一件东西,到底我买这个东西交了多少消费税,买者是不知道的,因为它是含在价格里边的,这难免就模糊了税收与价格之间的关系,使得消费者不明不白的交税。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的话,将来消费税又变成由地方征收,即使事实上消费者的税收负担并没有增加,但消费者也有一种担心。
此外,企业也有可能搭乘消费改革这个由头,提高消费者的税收负担。要防止这种情况,与之相关的改革就应该把含在价格盈利的税从价格里面剥离出来。比方说你买一件衣服,最后你实际付的钱是衣服的价格加上价格乘以一定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