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内容全文尚未公布,现呈现草案节选内容供网友阅读,本网将第一时间更新条例全文。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自贸试验区建设要坚持“自主改革”的指导思想,努力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并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法人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精神。
条例亮点纷呈,包括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注册便利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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