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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4起火灾事故被处分人员名单公布

二、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1.李兴荣,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施工现场2机组气焊工,解除劳动合同。

  2.张波,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一公司金属储罐公司一队副队长、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部作业二班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张玉明,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大连分公司副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部生产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刘岩,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孙树山,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程显东,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李冰,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热力工程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施工部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王永新,中共党员,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执行经理兼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李明辉,中共党员,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恢复重建项目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王铸,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施工监理部总监,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1.郭忠民,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王金泉,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刘亚平,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4.张景福,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鉴于该同志在“716”事故调查中还被认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与“716”事故一并处理。

三、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716”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1.徐春吉,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部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宋仕运,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高士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新区设备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李鸿刚,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新区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张野,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杨毅,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刘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予以通报批评。

  8.郭强,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予以通报批评。

  9.王洪涛,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执行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0.徐伟,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施工员,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11.杨家乐,大连七星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829”爆炸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1.关海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储运车间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文继明,储运车间设备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刘勇,储运车间生产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周才江,储运车间技术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谢广斌,储运车间设备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王剑,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第五联合车间副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杨殿臣,第五联合车间工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张家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张野,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焦玉瑞,中共党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蒋凡,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上一年收入3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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