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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标准再征意见 将PM2.5纳入常规评价

N中新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16日通报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6日起开始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新标准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

现行标准完全脱节

  今年入秋以来,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美国使馆和北京市环保局关于监测数据谁更准确的辩论更是让“PM2.5”这个专有名词迅速“走红”。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其能负载大量有害物质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灰霾现象频繁发生,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新标准有三大改变

  该负责人透露,《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方面改变:一是将现行标准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二是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限值等;三是提高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据悉,这是中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上述负责人指出,把PM2.5年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每立方米0.035毫克和每立方米0.075毫克,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这既符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也能更好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结果不一致的现象。

  该负责人称,中国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但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未来,环保部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2016年新标准全面实施时,各地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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