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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科级公务员得罪领导“被精神病”96天

N东方早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13年前,重庆一科级公务员因得罪领导,竟被强制送往精神病院96天。出院后,为免再次被抓,他流浪逃亡在外。日前,我国民间公益机构发布了国内首份《精神病与社会观察报告(2010—2011)》,其中首次披露了重庆科级公务员周荣焱申诉12年打赢“被精神病”官司的案例。周荣焱透露,今年9月28日,重庆法院二审判决送治人(所在单位)与收治医院向他作出15万元的赔偿。12年来,周荣焱拿到的各种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多达88份。

住院时遭捆绑和电击

  据报告披露,1998年年初,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局公务员周荣焱因对分房政策不满,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后者以周犯诽谤罪为由,向巴南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后撤回自诉)。

  当年12月25日,巴南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和巴南区法院人员一起将周荣焱从单位带到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由单位同事以“干群关系”办理住院手续,代理陈述病情,并虚构了周的“家族病史”。医院当天即诊断为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并“对症治疗”。其间,法院及巴南区农业局均未告知周的家人。

  周的自述材料及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住院期间,周荣焱遭捆绑、电击及强制注射与服药。为了摆脱折磨,周荣焱暗中花钱托在医院干活的水泥工人带信给其家人,其弟收到消息后赶往医院介入救援,被获准转院。后经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无病”结论,周荣焱才结束96天非自愿住院。随后,单位领导对周荣焱停薪停职长达8年之久。

出院后边逃亡边申诉

  1999年3月1日周荣焱出院后,开始12年的申诉路。2000年初,周所在单位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宣告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与周非亲非故、素不相识的周泽桂做监护人。

  据周自述,此后5年间,为避免再次被抓进精神病院,他开始逃离重庆,过着浪迹天涯的流亡生活。由于在法律上,周是个“精神病人”,其个体的权利无法自行主张,他只得一边以惊人的毅力“讨生活”,一边通过写材料、上访申诉等,寻找各界帮助来恢复自己的正常权利。

  在一份自述材料中,周荣焱写道,为了控告反映自己的冤情,并减少开支,他有时候一个月只用了不到3元的菜钱,“一天只吃一毛钱一斤的莴笋叶”。这十多年来,“过的根本不是人的生活”,“天天逃难,天天控告,天天跑路”。

  幸运的是,周荣焱的申诉终于获得了众多司法部门的支持。其中,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的抗诉,属全国首例对法院作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实施审判监督,这被最高检察院民行厅认为“具有立法意义上的价值”。

  2008年,巴南法院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的判决,周荣焱终于成功摆脱“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状态。今年9月28日,重庆法院二审判决送治人(所在单位)与收治医院向他作出15万元的赔偿。

  据悉,由于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程序是一审终审制,没有为权利受限者提供上诉的机会,周荣焱耗费12年,通过推动检察院启动了中国首例同类司法监督程序才得以推翻宣告,说明我国现行监护权立法存在制度漏洞,需要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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