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令案”的关注。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我们至今深感遗憾。对朱令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我们深表理解和同情。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我局报案。我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报据朱令令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报请政府协调学校和社会相关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予以生活补偿。
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千扰。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都会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但也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完)
北京公安局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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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朱令父亲吴承之称,曾有政协委员就朱令事件提出抓紧破案的提案,公安部办公厅对此提案的复函中称,案件已于1998年8月结办,并妥善回复了当事人家属。但朱令父亲称,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并未告知朱家此案已结。朱家曾提出关于此案的信息公开申请,亦遭到拒绝。
警方
回复政协委员“此案已结”
朱令铊中毒事件发生后,“谁是投毒者”一直是舆论焦点,然而19年来,投毒案始终悬而未破。
朱令父亲吴承之称,这些年中,虽不断追问,但公安部门的回复一直都是“正在调查中”。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朋友那看到了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一份政协提案的回复函(2007年9月17日发)。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召开之际,曾有政协委员上交有关朱令的提案,希望抓紧破案并妥善处理。
复函中称,经警方工作,排除了朱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
复函中称,1997年10月23日,北京市政法委组织召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会议认为,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经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
“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个案子早就结了,如果不是看到白纸黑字,可能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吴承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