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眉山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李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他人钱款、向他人高息放贷、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接受超额购房优惠;不正确履行职责;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