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树江辞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命案,任命陈志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陈志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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