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西宁市委批准,西宁市纪委监委对西宁市城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国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国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观念和组织意识,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房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疏于管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征收拆迁事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国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西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国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