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截至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人被查,2人被开除党籍。
审查调查
·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肇庆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肇庆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春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定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定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定坤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职务晋升给予领导干部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购买个人住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规决定出借职工购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团购住房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求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于定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工作擅权妄为,规避监管,公权私用;贪敛钱财,侵吞公共财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定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道中被开除党籍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道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道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支付因私招待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道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道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