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9月1日电 9月1日,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高昇利用担任阿荣旗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副旗长、旗委副书记,陈巴尔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25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张林虎)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