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意见》要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意见》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同时,《意见》还明确,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劳动周,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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