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时遭群蜂蜇伤,送医后不久身亡。
记者昨从省高院获悉,鄂州市中院近日将涉事医院赔付的25.5万元汇付给死者家属,至此一场持续两年多的医患纠纷画上句号。
2016年8月26日中午,鄂州村民李某在伐树时不慎震落蜂巢,顿时群蜂飞出对其围袭,有同伴借来农药驱散蜂群将其解救,随后送至市区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后转入普外科住院治疗。当晚7时35分,李某在医院内身亡。
家属质疑医院误诊。经鄂州市医学会鉴定,该医疗事件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轻微责任。死者家属起诉要求赔付50余万元。官司一审中,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死亡原因主要系自身疾病进展所致,医院在诊疗中存在未对局部伤口处理、未行血液透析及对病情发展预判不足之医疗过失,过失参与度为C级(20%-40%),法官据此判决医院承担40%责任,赔付29万余元。
医院方提出上诉,二审中,鄂州市中院法官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调解,经十余次努力终于促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医院方赔付死者家属25.5万元。(记者余皓通讯员张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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