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 消息,4月27日召开的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刘国秀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张淼的沈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陈勇的沈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于振明的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陈杰的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徐学东的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杨建军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于振明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杰为沈阳市房产局局长,刘志寰为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本文原题为《杨建军于振明任沈阳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