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北嘉州路轨道站附近的成娇已经好几天没能回住处了。因为帮房主照顾小狗出了问题,两人在赔偿问题上协商未达成一致,房主赵小姐把房锁换掉了,放话说什么时候赔偿医药费,什么时候才让她回家。成娇很是郁闷。
托管的小狗误食毒药
昨天下午,在渝北区松石大道成娇办公室楼下的咖啡厅中,记者见到了成娇。她今年24岁,老家在四川达州,去年来重庆工作,租了赵小姐家的一间屋子居住。成娇告诉记者,前阵子,赵小姐和朋友到郊区游玩,托她照顾一下家中2岁的泰迪狗大笨。
17日下午,成娇带着大笨在小区里游玩,因为当时人较少,她就放开了牵引绳,让小狗自己玩。没想到晚上回家后,小狗就开始呕吐,精神特别不好,也不吃东西。成娇赶紧给赵小姐打了电话。晚上7点多,赵小姐赶回来把小狗送到宠物医院。经检查,小狗是误食鼠药导致中毒,庆幸的是药量摄入不多,并没有因此丧命。
拒付医药费 她被赶出屋
“当天看病花了三千多元,我赔了些钱给她。”成娇说,虽然自己赔付了1500元医药费,但赵小姐对此并不满意。
从18日开始,赵小姐天天带着小狗去医院,每次都要花四五百元。赵小姐跟她说,小狗出了任何事她都要负责,而且此后的医药开支要她全权赔付。这让成娇觉得无法接受,“我看小狗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故意把狗带去检查,我为什么还要赔?”
上周三回家,成娇发现房门打不开了。成娇打电话给赵小姐,让她开门,对方表示什么时候赔付医药费,什么时候才开门让她进来。成娇当晚在门口守到11点多,赵小姐还是不开门。据隔壁邻居周阿姨讲,当天晚上两个女孩闹得很厉害,门外的使劲踹门,里面那个也吼得很凶:“不给钱,就不要进来。”她去劝了几句,但是没啥用。
房东放话:赔了才让进门
从上周三开始,成娇只能借宿在朋友王童家中。期间成娇多次跟赵小姐打电话,但对方态度都很强硬:不赔钱就别回来。成娇也曾打电话报警,但警察上门询问情况后,表示此事属于经济纠纷,不在管理范围内。
成娇说,租房时她预支了今年11月到明年1月的租金和五千元押金,一共8900元。她打电话给赵小姐讲明退租,对方愿意退还押金,但剩下一个月的租金不退还。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赵小姐的电话。赵小姐说,小狗托付给成娇照顾时,她就曾经叮嘱过对方,外出遛狗一定要牵绳子,结果成娇擅自做主,导致小狗中毒。小狗治病当天就花了三千多元,随后还有各种医药费,除开成娇给的1500元外,她自己花了四千多元。这事本来就该成娇负责,但成娇拿了一次钱就再也没管过,“她要么就赔钱,要么就搬走,但是1月的租金我是不退的,当是医药费。”
律师说法
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起诉
重庆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杰表示:类似的宠物纠纷,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成娇的情形而言,虽然是无偿保管,但不能证明自己对宠物狗的中毒没有重大过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责任划分,建议二人协商解决。
至于房租的事,成娇可以跟房东赵小姐协商,要求立即解除租房合同,退还没有使用的租金和押金,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建议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原标题:因为拒绝全额赔付 她被房东赶出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