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梅州9月27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梅州日报消息,9月26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陈俊钦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梅州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史明锋的梅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史明锋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另据梅州市公安局网站消息,9月22日,梅州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免决定。会议宣布市委决定,陈俊钦同志任梅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史明锋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拟交流至珠海市任职。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俊钦,1965年4月出生,此前担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史明锋,1968年1月出生,2012年2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陈俊钦简历
陈俊钦,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广东省潮安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
2011年11月担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6年9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史明锋简历
史明锋,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湖南临澧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后,在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9年7月后,任广东省劳动局劳保处干部(其间:1990.12-1991.05在广东省阳西县劳动局锻炼);
1995年5月后,任广东省劳动厅职业安全卫生 监察 处副主任科员 (其间:1996.09-1999.07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8年3月后,任广东省劳动厅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主任科员;
2000年6月后,任广东省经贸委安全生产监察处主任科员;
2001年6月后,任广东省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一处副处长;
2002年9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2004年11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5.08-2006.02临时主持市政府工作);
2006年7月后,任梅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党委书记、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处级);
2007年1月后,任梅州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9年12月后,任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2年1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2年2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9月,不再担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