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日讯 昨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宣判,要求张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时间内在微博上每天不间断对药庆卫发布道歉微博,不得删除,同时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元钱的精神赔偿。在药家鑫案终审后,其父药庆卫认为遇害者家属王辉代理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产生仇恨。(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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