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现年50岁的“浪子”唐某可谓一个“不回头的浪子”典型,他曾因盗窃被判刑九次,第十次上庭途中竟然死性不改,继续实施盗窃。
依据法律规定,没有悔罪情形者,将受到法院的从重处罚。
唐某最近作案是在八月中旬,当天上午十一点过,巴南区公安局龙洲湾派出所接到巴南区人民医院一名医生报警,称其在给病人看病的间隙,自己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医院走廊外的监控。当监控放至当天上午11点01分20秒时,民警一拍大腿。立即认出了“老熟人”唐某。
“他刚从厕所出来,东张西望的。这就是手机被盗的办公室,在门口看了一眼,很快进去了,马上就出来。20秒时进去的,40秒出来,在里面待了20秒,拿了东西马上就离开了”办案民警介绍,自己曾经处理过唐某。
民警介绍,从2012年开始,唐某已因为盗窃罪被判九次,每次判刑半年到八个月。前段时间,唐某因为偷了一辆摩托车被警方抓住,由于身体原因,唐某在家取保候审。
更加戏剧化的一点是:偷手机的日子正是他因为盗窃到法院上庭的时间。“据我们事后了解,他是到巴南区法院去等待宣判的路上,到医院是去上个厕所,在上厕所的路上,每个房间习惯性地看看。看到医生桌子上放了一个苹果手机,就顺手牵羊……”民警介绍,唐某竟然拿着偷的手机去开庭,接收法庭的宣判。
据进一步了解,唐某要盗窃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感情和事业受到挫折,盗窃是为了寻求刺激。
目前,唐某盗窃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张旭 实习生 曾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