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举报有人酒驾,就在德感加油站。”5日下午,一个年轻女孩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女孩举报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男朋友。
女孩举报男友酒驾
5日下午3点过,民警赶到江津区德感加油站,见一年轻男女正在激烈的争吵,男子还不断的拉拽这女子的手。见民警来了,女子激动的说:“警察叔叔,就是他喝了酒骑摩托车,我现在不敢坐他的车了!”边说边指着身旁不远处的一名男子。
民警将重点转向男子身上,男子一动不动地站在一辆摩托车旁。“你们什么关系哟?”不等男子开口,正在气头上的女子回答道:“他是我前男朋友!”
民警了解到,两人果真是情侣。当天下午,小王驾驶摩托车搭乘女友小张从九龙坡谢家湾出发回永川,当行驶到江津区德感江北加油站路段时,二人因为琐事,一言不合,发生了争吵,女友小张一气之下表示不和小王一起回永川,要下车。
随后,小王将车停靠在德感江北加油站,执意要拉着女友小张回永川,而小张却不愿意。随着争吵的愈发激烈,小张为了摆脱王某的纠缠,拨通了报警电话。
小伙子果真是酒驾
“你们是怎么到的这里?”面对民警的问话,小王支支吾吾的回答说:“我骑摩托车来的。”
“我昨天晚上喝的酒!我们刚刚在吵架,你们不要听她乱说。”小王狡辩说。
“警察叔叔,他真的喝了酒的,他骗你,他明明是今天早上喝的酒,喝的江津老白干,我看到他喝的!”女友小张在一旁生气的说,小王则无奈的摇摇头,很无语。
随后,民警对小王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已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最后,小王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按照规定,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二人随之也停止了争吵,默默地离开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编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