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在小三峡收费站出现了一位“赤脚大仙”。涉事的是一辆满载乘客的7座面包车,它从宜昌上道前往重庆,但驾驶员在上道之前就将鞋子放在了后备箱里,赤着脚开了200多公里。
为什么要光着脚开车,例行检查的高速公路执法人员进行了询问,当事人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原来天气太热,穿鞋开车有些不舒服,驾驶员原本计划穿拖鞋上路的,但是听别人说穿拖鞋开车会被罚款,于是将鞋子脱了放到后备箱里,干脆赤脚开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里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包括开车打手机、吃东西、看电视都被认为是威胁安全驾驶的行为。自然,执法人员对其开出了罚款200元的罚单。
面对执法队员开具的罚单,当事人最初表示不理解:“明明说的是穿拖鞋不准开车哈,怎么打赤脚也不行呢?”执法队员解释,其实这种情况在夏季执法过程中并不少见,但更多的驾驶员喜欢打拖鞋与凉鞋的“擦边球”,明明脚上穿的是有有后跟的凉鞋,但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往往会把凉鞋当成拖鞋穿,遇到这种情况执法队员大多还是批评教育为主,但是像这位当事人这种“赤裸裸”的情形还是比较少见。
当事人听了执法队员的解释后,表示的确是自己自作聪明了,表示再也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并从后备箱里拿出鞋子套在了脚上,并最终缴纳了罚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乐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