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大足某小区的入户大堂过道,总是出现被电动车占用的情况,既影响了业主出行,又影响了小区美观。为禁止业主乱停车,一名“尽责”物业保安竟划伤了两辆电动车。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这位保安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8月7日中午,家住大足区龙岗街道某小区的李先生来到大足区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报警称,6日21时许,他和他老婆各骑了一辆电动车回到小区楼下,并将电动车停放在了一楼入户大堂的入口处,早上去骑车时发现电动车被划伤了。
“我的电动车座垫被划了一条很长的口子,我老婆的电瓶车座垫被一横一竖划了两条口子,后轮胎的气也被放了。”李先生义愤填膺地向民警说明现场情况,虽然咨询修理店人员得知修理费只需要200元左右,但李先生和老婆心里却十分不服气。
了解情况后,民警查看了小区内的视频监控,发现8月7日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先将停放在入户大厅的一辆电动车的轮胎气放掉,又起身将相邻两辆电动车的坐垫划破。然而该男子利用雨伞对面部进行了遮挡,无法直接获取该男子的面部特征。
民警在翻阅视频监控时,细心地发现案发前一个小时一名保安人员对该楼进行了日常巡查,该保安人员的行走姿态和衣着特点和嫌疑男子十分相似,民警分析可能正是该名保安划伤电动车,经调查,该名保安叫刘某,47岁,大足人。
民警随后找到了保安人员刘某,刘某主动承认了划伤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为了规范停车,我们张贴了告示,还和个别车主见面打了招呼。”但是还是有些业主不听,甚至责骂其多管闲事。刘某在巡查时发现两辆乱停放的电动车,一时气愤便起了划车教育车主的念头。
车主李先生夫妇得知是保安人员刘某划伤车辆时,表示十分惊讶,有种“监守自盗”的感觉。“就算我们不该停这里,保安也不该划我们的车。我以后会按照小区统一要求规范停车,但是我不会原谅保安刘某的这种做法。”
目前,刘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小区物业和保安人员在规范小区管理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注重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和沟通,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业主也尽量配合小区管理,存在异议的可以及时向物业和街道反映。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通讯员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