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网上虚假白银交易骗局真相,这一线索立即引起了万州警方的高度关注,并展开对辖区诸如白银等贵金属网上交易的调查行动。
很快,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由万州人李某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存在虚假现货白银、原油实物交易,有重大诈骗嫌疑。于是,警方顺藤摸瓜破获了一个11人参与作案、涉案资金达200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团伙。
8月8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特大诈骗团伙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公开宣判,李某等11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不同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 情
伪造批文设骗局
2013年初,家住万州的男子李某在江苏无锡给一个朋友开车,他看到朋友在做一家贵金属公司的代理商,便逐渐了解到这个行业是怎么赚钱的,之后萌发自己经营这种公司的想法。
随后,李某与老乡冉某经常通过QQ聊天,他把网上炒作白银等贵金属怎么赚钱、赚钱快的行情都告诉了冉某。冉某虽然知道其中有猫腻,且还有诈骗之嫌,但他不想失去这难得的发财机会。
于是,二人商量成立公司经营虚假的现货白银交易,骗取客户钱财。开公司需要本钱,一时缺钱的李某又找到老乡黄某出资6万余元,并许诺给予其股份。
2013年5月,李某、冉某筹集资金到位后,注册成立重庆辉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旺公司)。四个月后,二人又注册成立重庆隆兴百泰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兴百泰公司),李某购买了贵金属交易系统软件。
公司成立后,要想搭建交易平台正常运作,需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可李某、冉某心中非常清楚,他们根本不符合条件。于是,李某、冉某便伪造了重庆市万州区发改委批文,在没有相应白银实物,没有加工厂、仓库和物流的前提下,搭建了不与国际白银交易市场接轨、虚假的白银现货交易平台。
以高回报为饵诱骗客户
为保证公司良好运作,李某聘用了懂行的张某为公司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运营;聘用高某、周某等人为辉旺公司的业务经理,带领公司的业务员,以高回报、低风险、谎称其交易平台正规并与国际接轨及客户资金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等手段,诱骗客户进入辉旺公司代理的隆兴百泰公司进行交易。
客户在隆兴百泰公司开户后,充值到自己账户中的钱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短期保管后,均转入黄某为李某办的银行卡内。在客户虚拟的交易中,李某等人以收取根本不存在的手续费、仓储费以及获得客户的亏损来获利。
同时,李某让公司业务员引诱客户加大投入,频繁操作,骗取客户高额的手续费,并以修改数据的方式操控交易行情,造成或者扩大客户亏损。
短短几个月时间,李某等人设立的空壳公司先后诈骗了众多市民巨额资金970余万元。
央视曝光骗局,骗子又出新招
2014年“3.15晚会”,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白银现货交易涉嫌诈骗的问题。这一事件曝光后在辉旺公司内部引起震动,员工大量离职。
此时,公司负责人李某心中也明白,要想再通过白银现货交易诈骗被害人的难度加大。随后,李某又萌生了新的招数,继续实施诈骗。
2014年5月,李某、黄某又注册成立深圳市前海通能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能石化公司),购买了原油交易系统软件,在没有任何相关批文,没有相应原油实物,没有加工厂、仓库和物流的前提下,搭建了不与国际原油交易市场接轨、虚假的原油现货交易平台,以与隆兴百泰公司同样的方式和手段获利。
仅仅几个月时间,李某一伙人又诈骗现金1200余万元,不少市民身陷骗局损失巨大,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破 获
诈骗团伙成员悉数落网被判刑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上白银交易骗局真相后,立即引起了万州警方的高度关注,并展开对辖区诸如白银等贵金属网上交易的调查行动。很快,警方发现了由万州人李某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有重大诈骗嫌疑。
随后,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查封了涉嫌诈骗的公司,并将以李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扣押了近500万元赃款及三辆豪车。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后认为,李某等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团伙成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据此,法院根据李某等11人各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2万元;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揭 秘
骗子利用假平台炒白银和原油的伎俩
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李某、张某等诈骗团伙成员称,从一开始,他们心中都很清楚,没有白银、原油现货的网上炒作交易就是个骗局,但他们拉拢客户时都谎称是现货,并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客户。
李某称,公司聘请的人员根据分工扮演不同的角色,有的冒充行业成功人士,有的被包装成从国外回来的行业分析师,让客户跟着老师操作就能赚钱。如果客户亏损,业务员就安慰客户“投资有赚有亏,这次亏了,下次赚回来”,目的是为了让客户不对所谓的老师产生怀疑,让客户继续投资。
公司总监张某称,辉旺公司经营的两个平台性质一样,只是交易的品种不同,隆兴百泰经营的是白银,通能石化经营的是石油。他们推介业务有电话营销和网销两种模式。电话营销是业务员根据电话资料联系客户,给客户灌输投资白银现货交易有利可图,最后让客户进行投资。网销模式是业务员通过与陌生人QQ聊天方式向客户灌输虚假信息,引诱客户开户入金。其结果都是客户亏损,因为他们手中掌握有“行情数据修改器”,点击加号,行情数据就上涨一点,点击减号,行情数据就下降一点。
提 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市民投资须谨慎
承办此案的法官刘梅提醒广大市民:在网上进行贵金属、原油等现货交易时,要到正规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注意甄别虚假的投资公司。
法官称,正规的投资公司不会以获得客户的亏损来获利,对于那些打着“高回报”、“低风险”旗号进行宣传的,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始终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图小便宜,就不容易上当受骗。(来源:三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