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答记者问,其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操办“生日宴”“圆锁宴”“贺寿宴”“乔迁宴”“升学宴”等活动的,除亲属外,一律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也不得参加非亲属家宴性质的上述宴请活动。
7月29日,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共产党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的通知》,通知提出“五个严禁”,其中包括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欢送会”“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上述多个省级纪委主动“出拳”,湖南、辽宁两省教育厅也曾专门下发通知申明禁令。
6月24日,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庆功宴”,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操办或者参加“谢师宴”、“升学宴”。
7月25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发,禁止教师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
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中还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升学宴”“谢师宴”禁令深入市县,多地纪委通报“一案双查”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除了上述6省(市、区)纪委直接通知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外,浙江、天津、江苏、河北、山西、山东、安徽、云南、江西等省份则先后以通报下辖市县严禁“升学宴”“谢师宴”措施的方式“间接”强调了禁令。
譬如,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6月24日发布的消息中提到,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好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预防针。
预防措施包括,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邮件,对今年高考中考信息进行摸底,掌握专项整治对象的详细情况等。其中,6月14日,浙江省临海市纪委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发送了一条廉政提醒短信:“请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新风正气,不得违反规定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除了提醒短信、邮件,各地纪委整治“升学宴”“谢师宴”歪风还在监督、处理上下足工夫。
比如,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7月11日发布晋城市纪委“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宴席敛财”的通知。该通知中提到,要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与邮箱,通过此举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此外,更有多地纪委以“一案双查”的案情通报方式,披露严禁“升学宴”“谢师宴”的落实情况。
所谓“一案双查”,便是指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同时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追究纪律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1日援引宁夏区纪委监察厅消息,通报了4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其中便包括隆德县财政局原局长辛四辈,副局长李志军、赵俊良因参加下属举办的升学宴,分别受到责任追究:辛四辈作为隆德县财政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和局长职务;李志军、赵俊良作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