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阐述了四个原因,一是当前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我国网约车发展已经比较充分,利弊也已充分显现,对网约车如何规范管理已经有了很多认识和实践。此次为网约车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长期来看有利于新兴网约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是社会各方期待尽快规范,规范发展符合社会最大利益。一方面,各地和行业都希望中央政府尽快明确管理政策;另一方面,恶性安全服务事故频发,乘客权益受到侵害,社会各方都期望政府尽快规范管理。
四是两个文件已经历长时间调研和社会的充分讨论,社会各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共识。(北青报记者 刘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