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廉政之风
树浩然正气
回首十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如在惩治方面: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仅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64.3万余件,结案63.9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余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
截至2012年8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的159项任务中,完成阶段性任务和持续性开展的有147项,占任务总数的92%。
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2003年为51.9%,2011年达到72.7%;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2010年达到83.8%,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重温来路,风云激荡。放眼未来,任重道远。
当前,应该更加清醒地看到:
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社会领域、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治理难度加大……
回首十年,经验与启示弥足珍贵:反腐倡廉没有退路,只能勇往直前;反腐倡廉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持之以恒。展望未来,这是一个不允许放慢脚步的时代,也是一个必须谋求新发展、开创新局面的时代。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只有开始,没有终点。(文/新华社记者徐京跃、周英峰、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