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君玉是南安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也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审判长,主要负责处理离婚、分家析产、孩子抚养等案件。
“她是我们的知心姐姐。”得知卢君玉获评省三八红旗手,同事们都为她高兴。“卢君玉的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均居全院前列,她用真诚调解了无数个矛盾。”
7年未解决的案件她用3个月成功调解
“处理家长里短的事,我更注重调解。”卢君玉说,她喜欢用真诚去感化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定纷止争。
2011年,卢君玉接手了一个案件,原告黄大妈状告前儿媳王女士分家析产。奇怪的是,同事们投向她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原来,王女士与前夫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名下有一栋房子,黄大妈请求法院确认这栋房子为双方共有财产并进行析产。这一告就是7年,经过一审、二审后,黄大妈仍不服判决结果,跑到省检察院申诉,案件又被发回重审了。
“光靠审判是不行的,必须想办法调解双方的矛盾。”这是卢君玉接到案子的第一个想法。然而,婆媳俩矛盾尖锐,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完全不容他人插话。
卢君玉将两人安排在不同的房间,希望能劝双方各退一步。“说到喉咙都快哑了,两人依然不为所动。”卢君玉为此发愁不已。
案件审理期间,黄大妈几乎每周都会打电话向卢君玉倾诉,卢君玉并没有厌烦,总是认真倾听,耐心排解。
有一次,黄大妈提到从小疼爱的孙女,因为漫长的诉讼,跟着妈妈的她对奶奶黄大妈充满了敌视。卢君玉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突破口,开始劝解黄大妈,并协调王女士将房子转到女儿名下,赔偿黄大妈10万元。
协调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这个长达7年的案子,卢君玉用3个月解决了。
夫妻闹离婚互不见面她打数十个电话帮办手续
工作11年,卢君玉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始终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做到事了、人和,不留“后遗症”。
2年前,官桥一对夫妇尤先生和吴女士吵着要离婚,并就财产析分问题闹上了法庭。由于双方婚后建置的共同财产较多,价值不菲,双方矛盾激烈。
在卢君玉的多次努力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谁料,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中,两人却再次闹起了矛盾。
“我跟他们约好了时间和地点,去办理过户手续。”卢君玉说,当时两人到指定地点的同一楼层,但没见面。因为赌气,双方互不通话。
为了让双方能够顺利办理手续,卢君玉当起了传声筒,至少打了几十个电话,不厌其烦地分别与两人沟通、答疑、协调。
“这样的纠纷太多了,你每件都这样管累不累啊。”与之共事的书记员小李忍不住“说”了她几句,她认为,调解达成后,法官就尽到责任了,没有必要再“掺和”其中。
卢君玉却只是笑了笑,依旧操心这份“闲事”。最终,在她的努力下,当事双方完成了交接手续,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是儿子的好妈妈也是丈夫的好妻子
繁忙的工作,经常性加班,减少卢君玉陪伴孩子和丈夫的时间。
“儿子最黏我,他喜欢我去接他放学。”卢君玉说,有时候接儿子放学,看着他一脸惊喜地跑过来,心里既喜悦又愧疚,因为一个学期里,她接送儿子的次数不超过10次。
下班后,陪儿子玩成了她一天里最放松的时刻。周末时,卢君玉常常会带上孩子去运动、郊游等。
“我带孩子的时间最多,但他们母子的感情最好,让我都嫉妒了。”卢君玉的丈夫黄海南笑着说,在他的眼中,卢君玉既是一个好妈妈,也是一个好妻子。
黄海南说,法官的工作压力大,又经常看到社会负面,但回到家中,卢君玉总是一脸温柔。“因为看到太多悲情的事,让她更加珍惜所拥有的。”(记者 苏明明 洪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