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消防备案,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近日,诗山一公司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南安消防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并被罚款6万元。
近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位于诗山镇报恩工业集中区内的鹏图(福建)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车间(挤压车间、氧化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楼等建筑物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执行罚款6万元的处罚。
目前,该罚款已缴清。下一步,消防大队将跟踪督促该场所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并指导其按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标志。(通讯员 林媛 记者 邹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