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泉州市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成功为某包装有限公司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预告登记手续。
南安通过创新采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新举措,助力解决了企业在多领域审批事项中遇到的“互为前置”问题。原产权人投资金额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总额的25%,不满足现有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但双方皆有合作意愿,采取转移预告登记能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将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国有建设用地由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先行为企业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此举突破了以前需要达到转让要求才能办理土地过户的制约瓶颈,有效保障了两家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吃下“放心药”“定心丸”,得以按照企业原定战略规划继续发展,受到了转让和受让双方的高度评价。
南安推行预告登记新模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提高了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投资强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开辟了新路径。(通讯员 郭铭敏 记者 王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