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安市财政局获悉,2023年,南安市13家农业经营主体获泉州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称号。
其中,南安市顺亿兴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南安市鸿安农林专业合作社、南安新仕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南安市凤鸣居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获泉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安市丽涛林家庭农场、南安市乐峰笋主马蹄笋家庭农林场、南安市枫树家庭农场、南安市蓬华盈余家庭农场、南安市仑美生态家庭农场、南安市魁躔家庭农场获泉州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称号;南安汇甜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获“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南安市高茹家庭农场、南安市联兴家庭农场获泉州市级“十佳”家庭农场称号。(通讯员 黄昭艺 记者 陈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