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3时30分许,鹏峰中学校门口,联合执法人员正在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电动车。这是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联合市教育局校安科、市城管局市容中队以及各中学,整治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一幕。
该行动于9月12日正式启动,此前已在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南安一中等学校陆续展开。此次行动整治内容包括:清理不按规定停放于校园周边的电动自行车,并统一运载扣押至停车场;要求学校通知家长不要驾驶摩托车载人超员送学生上下学,学生不驾驶超标电动车上下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有驾驶证,戴安全头盔,只允许载一人。
在行动现场,记者发现,鹏峰中学校门口有部分道路上画有“消防通道,禁止占用”标识,但仍有部分电动车停在消防通道内。此外,还有部分电动车停于未划线的路面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这些都是学生上下学驾驶的电动车,将被暂扣。”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告诉记者。
南安市城管局市容中队执法人员介绍,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城管部门人员不定时巡查各中学门口的车辆停放情况,并联合交警部门通过校方发放整治通知。“此举让大部分家长都更加重视出行安全,但仍有部分家长未当一回事。”
在鹏峰中学放学高峰期,记者观察到,接送学生的家长基本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后座的学生大多没有佩戴。此外,有部分家长同时载有两名学生,也有学生自己驾驶电动车但未佩戴安全头盔。
“学生车辆被暂扣,需家长到学校政教处开证明,才能前往交警部门办理取车手续,这些学生也将被书面通报批评。”鹏峰中学政教处老师吴小龙告诉记者,一直以来,为了学生的出行安全,学校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学生不驾驶超标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并将车停在划线位置,“希望此次行动,能让学生更加重视出行安全”。
鹏峰中学学生小黄近日因驾驶超标电动车被处罚。她告诉记者,家长上班没时间接送,考虑到搭乘公交车经常会出现迟到的情况,她只好选择自己驾驶电动车上下学。受到处罚后,她打算和家里商量,重新购买一辆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并注意车辆停放位置,“被批评很难受,以后会注意”。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规,学生年满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合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年满18周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方可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本次整治行动对第一次违法者将给予警告,但需按规定抄写法规,学生和家长要一起签下承诺书后方可放行;第二次开始则依法进行处罚。(记者 李贵灵 通讯员 王传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