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南安市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粮仓〔2019〕119号)文件精神,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区位交通、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对申报材料及现场审核,经市发改局党组会议研究,认定南安市水头群兴粮油经销处等9家粮食企业为我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据了解,此次我市重新认定的9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市发改局将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网点有效正常运行,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满足城乡居民粮食消费需求,做到应急时有粮可用、有粮可调、有序供应。(发改局 陈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