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一名男子在南安仑苍醉驾被民警查获,巧合的是,这是他在同一地点醉酒驾驶同一车辆遇到的同一民警。
安某二次醉驾被查
当晚,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仑苍镇政府路口段设卡盘查时,迎面开来一辆车牌为闽C036**的红色轿车。执勤民警林警官想起大概一个月前在这里执勤时查获过这辆小车,当时正是因为车主醉驾。林警官心里还在想,有了前车之鉴,车主应该不会再大胆醉驾了吧?他刚想上前进行盘查时,发现行驶中的红色车辆立马倒车欲逃离,慌张中撞到停在路边的一部小型货车。林警官立即上前将红色轿车拦截。打开车门看到眼前的驾驶员安某,林警官惊声道:“怎么又是你?又喝酒了?”
随后,林警官对驾驶员安某(男,1981年出生,甘肃秦安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204.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介绍,上次警方也是夜间在该路口设卡执勤,安某看到在设卡,行驶比较缓慢,林警官上前拦截,打开车窗的时候闻到有酒味,就让他吹气检测,结果为醉驾。林警官表示,这样的巧合还是不要出现的好,要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李威威 文/图)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