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财政局拨付2017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168万元,全市1817名高中学生受到补助。
据悉,我省对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分为二档:一档是建档立卡家庭、孤残、低保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获1500元补助;二档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获850元补助。助学金采取由代发银行直接转入学生资助卡的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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