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南安市首张自行制证的福建省居住证正式出炉,南安成为泉州范围内第一个居住证制证地方。目前,南安共建成溪美、柳城、美林、水头、官桥、仑苍、霞美及市流管办8个居住证制证点,剩下的将在春节后陆续开放。
昨日,南安柳城派出所发放了第一张新版居住证,但记者发现,来申领居住证的人并不多,有的人还不知道该新政,甚至有人因所带的材料不齐全,审核不通过,给自身造成了极大不便。
那么新政有哪些内容?需要哪些手续?
据了解,省公安厅于去年8月2日公布《福建省实施办法》,申领居住证必须“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但从去年12月1日起,申领居住证的同时,暂住证业务也被取消了,这让申领人感到很不方便。
对此,“居住证”申领过渡期便民新政于今年1月10日出台,即从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流动人口在福建省申报暂住登记后,提供11种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中的任意一种,经调查属实的,不需暂住登记满半年,即可申领居住证。
据了解,相关证明包括:合法稳定就业证明中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或是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中的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此外,16岁以下儿童,可以单独办理居住证,所要带的材料有学生证,或是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过渡期结束后,即2017年7月1日起,省公安厅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只受理公安内网暂住登记满半年的申请。(记者 张亦弛 通讯员 吴镇锋 何莹莹 林毓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