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5日讯 前日,南安公安局在召开专项整治会议时提出,在整治渣土车、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将打击充当“保护伞”、不作为的管理人员。
专项整治要求,深入排查掌握车辆基本情况,对所有运输企业、工程项目部、车队对渣土车及其驾驶人员的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建立相应台账;警方确定重点路段,科学调整勤务,集中优势警力整治等。
在渣土车的管理方面,南安警方对民警提出“四项”纪律:不准参与渣土车的经营;不准为渣土车开绿灯、充当保护伞、收受好处,否则将对相关人员从严处理,涉案领导严肃处理,民警给予辞退;对管理不力、不履行职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法的渣土车要按规定严格处理,说情者将给纪律处分。涉案协管员一律开除。(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黄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