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要开展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哪些材料?昨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中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对为何要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泉州交警支队称,近三年来,泉州市特别是中心市区以外的各县(市区)电动车存在不少乱象,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现象突出,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极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
据悉,自2013年来,泉州共发生涉及电动车(大部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共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因超标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大部分人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导致受害人得不到赔偿。为此,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整治及常态化规范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给出了技术性能参数: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应按非机动车管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要求,电动自行车、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其住所地的交警大队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电动自行车的来历凭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所有人下肢残疾证明。(记者 宋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