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法院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行政审判工作有关情况。
自9月21日起开始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以来,原来由南安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改由鲤城法院管辖。作为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原来由晋江法院、石狮法院、安溪法院、永春法院、德化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改由南安法院管辖。目前,南安市法院已登记立案相关案件52件。
市法院通报称,近三年来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涉土地的行政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三是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呈上升态势。2013年至今,南安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3件,审结78件。在审结案件中,涉及公安行政处罚的案件30件,国土行政管理案件6件,住建行政管理案件5件,工商、执法、环保、林业行政管理案件各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28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案件10件,裁定不予受理原告起诉案件7件,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21件。(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李欣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