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下达南安市特殊教育“两免一补”补助资金15.8万元,用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惠及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316人。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精神,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的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班)寄宿生、寄午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4000元、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南安市财政继续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通讯员 陈俊勇 记者 陈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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