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这条警示和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放在一起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当中存在一些微妙的矛盾之处——如果影片真的经过审查了,那么它理应适合全年龄段,又为何需要片方再单独给予提示?反过来,既然已经提前给出了警示,将选择权交给了家长,那又为什么还要额外对影片进行删减?
不要说这是一种双重保护——电影管理部门和家长都在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因为在实际情况下,这两者很可能都无法发挥作用。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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