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闽西网27日讯(红色闽西网记者 戴敏)26日,福建省纪检监察网站发布,福建省漳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漳平市永福镇元沙村党支部书记陈龙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11月15日永福镇元沙村党支部书记陈龙辉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支挂历和年画支出,共计人民币3320元。2016年7月14日,永福镇纪委给予陈龙辉党内警告处分。
2、漳平市新桥镇易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水福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3月,漳平市新桥镇易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水福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用于接待使用,共计人民币20720元。2016年7月14日,新桥镇纪委给予王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漳平市永福镇佳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治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6月30日,漳平市永福镇佳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治川先后4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用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村实施工程项目时接待使用,共计人民币1098元。2015年9月28日,永福镇纪委给予陈治川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