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是“全国林改第一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9.7%,先后获评“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生态旅游大县”称号。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以保护林改成果为重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司法先行”意识,健全完善生态保护法律监督模式,努力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武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体监督整合机构拓职能
“以前我们都是单兵作战,职能和精力有限,现在合并成民生部后,生态工作从单一的打击犯罪上升为全方位的生态保护,人员力量也更加强大,可以集中精力对生态环境领域进行执法监督、公益保护。”27日,武平县检察院民生部负责人刘长汉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2017年1月,武平县检察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将原生态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合并成立为民事行政和生态资源检察部,整合生态资源刑事司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
今年4月份,该院在深入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实行“定点+巡访”模式,集中力量调查采石场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行为,通过深入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查阅台账资料以及深入基层走访村民、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收集线索,发现一起毁坏耕地、林地共计47.2亩的犯罪线索,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
多维联动凝聚合力保生态
“以前这个垃圾焚烧厂污染空气,大部分村民都搬出去了。自从这个厂被取缔后,空气就逐渐变好了!你们检察官为村里做了一件大好事!”每每想起回访时中山镇村民老钟对检察官工作竖起大拇指的情景,该院民生部检察官刘灿就充满了自豪。
去年,武平县检察院结合人大代表、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对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该县两家企业污染环境有关情况的专项调查。该院在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县领导肯定后,促成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组成立,对该县十方镇废旧橡胶炼油窝点、中山镇铜锣坪电子垃圾焚烧窝点进行依法取缔拆除。2008年以来,该院共参与取缔电子垃圾焚烧点18处。
2017年,武平县检察院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参与,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
“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是各个相关部门共同的职责。自从我院助推建立了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后,生态公益法律监督的效力和效果也有了跨越式提升。”该院分管生态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程清帆向笔者介绍道。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联席会议16次,查办犯罪2件4人,督促恢复基本农田、林地76.3亩。
前移关口管山管水管空气
随着生态检察工作不断进入新阶段,生态监督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传统林业检察延伸到水、土、大气、矿山修复等多层领域,推动生态检察全方位发展。
为服务推进武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紧扣武平县“一山一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策略,去年1月以来,武平县检察院先后设立了驻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设中山河湿地保护检察官工作室)、龙岩市首家驻森林公安检察室,针对盗采滥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在梁野山核心区、林改重点村、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千鹭湖景区等重点区域内加强巡访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护山治水工作。
“派驻检察室,是法律监督的一种新型模式。既是检察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络平台,又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平台。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程清帆表示。
2017年以来,武平县检察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特点、林权纠纷、林下经济活动等问题,以执法办案为基础,注重通过专项调研、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对策,共发出生态检察建议17份,帮助相关行政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