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周到医院透析治疗3次,需要妻子长期在家照料,一儿一女还在就读中学,昂贵的医疗费用加上子女的学费造成家庭负担极其沉重。感谢你们及时将我本人的单人低保转为全家低保,现每月可领取2099元低保金,不仅解决了本人的医疗费用,儿子也能继续完成学业,感谢党和政府!”
11月17日上午,上杭县临城镇石砌村村民郭灿伟对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中发自内心地说。这是上杭县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
今年5月,上杭县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采用摸底排查、分类建档、优化审批、创新举措等方式,对全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进行统筹规划,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全力助力脱贫攻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精准识别具有该县户籍的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对象主要包含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与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共排查各类对象5万多人次,为全面实施兜底保障救助制度和预防“漏保”现象发生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年来,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0511人,发放低保资金4654.1万元,低保人数比上年12月低保人数8264人净增2247人,低保人口覆盖率从上年12月的1.57%提高到2%;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全县特困人员1924人,其中分散供养1430人、集中供养494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408.3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排查认定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人,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48.73万元。
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湖洋镇碧田村村民钟子龙重度残疾且伴右手患病丧失正常劳动能力在家,妻子作为家庭主要劳力在就近超市上班,收入微薄,一女就读大二,一儿就读初一,每月严重入不敷出,符合全家纳入低保条件。今年8月,该县民政局主动作为,督促湖洋镇人民政府将钟子龙户纳入全家低保,每月按时按标发放低保金2099元。纳入全家低保后,他们不再愁眉不展,生活条件明显得到改善,家庭也逐渐回归正轨。(记者 傅长盛 通讯员 黄庆联 龚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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