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县检察院转交的涉路违法案件举报线索,迅速对在省道204线416K+650m处占用公路边沟,非法设立平面交叉道口的村民杨某某进行查处,纠正其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这是该县首创县人民检察院驻县路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检察、交通部门携手护卫农村“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实效。
据县交通局局长蒋文平介绍,连城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创设县人民检察院驻县路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旨在探索农村”四好农村路”协作配合管护机制,建设长效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水平。连城自今年8月创设驻县路长办检察联络室后,迅速取得良好实效。当月底,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检察联络室转交的群众报案线索,及时查处了某公司在国道线建筑控制区未经许可擅自埋设管线设施的违法行为。(通讯员黄水林黄涛生)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