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修理店生意不好,莆田仙游的男子黄某便在维修店内私售散装汽油,结果被公安机关查处。目前,黄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两日。警方提醒:为了公众安全,请市民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
16日上午,晋江内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家自行车修理店外摆放有6瓶用塑料瓶装着的汽油。经了解得知,40岁的黄某来自仙游县,在内坑镇经营自行车修理店已有多年。近年来,因为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少,而驾驶机动车越来越多,汽油是很多机动车车主的必需品,为此,黄某便琢磨着在店里销售散装汽油。“每瓶卖10元,可以赚2-3元。”黄某说。
据民警介绍,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销售汽油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并且要配套非常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单位、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提供相关证明,注明用途、数量等,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指定加油站购买。确因生产需要购买灌装汽油的,需单位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个人需提供申请报告(注明用途、数量等),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购买证明,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购买。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在加油站购买灌装汽油的,购买人需提供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并经查验登记后,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送油、加油。(记者许长财通讯员凌小冰庄松树)